《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章“物业的使用和维护”是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合理使用、安全维护及各方权利义务的核心章节。该章节旨在保障物业的完好、安全与功能正常,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,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物业使用的基本要求
条例强调物业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、管理规约的规定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用途合理使用物业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、主体结构,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,不得侵占、损坏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。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,规范饲养动物、停放车辆、装饰装修等行为,以维护环境卫生、公共安全与安宁。
二、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
本章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、绿地、电梯、消防、安防、环卫等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责任。一般情况下,其日常运行、维修、养护由物业服务人负责,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。对于专项维修资金(住宅专项维修资金)的使用,条例规定了严格程序,需由业主共同决定,用于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、更新和改造,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、透明与高效。
三、专项服务与应急处理
物业服务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、安全防范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环境卫生维护等服务。针对突发事件(如自然灾害、安全事故),物业服务人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人的管理工作,并对自身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。
四、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
条例列举了多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止行为,如擅自改变房屋用途、占用消防通道、违规排放污染物、制造噪声扰民等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,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劝阻、制止;劝阻、制止无效的,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这为维护小区正常管理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五、信息公示与监督
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布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,以及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,接受业主监督。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也有权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,确保管理活动的规范透明。
第五章通过细化使用规则、明确维护责任、规范资金使用、强化禁止行为管理和加强监督,构建了物业使用与维护的基本框架。它既约束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行为,也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服务标准与应急职责,同时保障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法合规使用,对于提升陕西省物业管理水平、化解物业纠纷、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。业主、物业使用人、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都应深入学习本章规定,共同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与社区的长治久安。